当前位置:首页 > 国资国企 > 执行公开 > 正文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府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 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8-10-19       大    中    小     

 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国政发〔2017〕42号)、《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晋政发〔2017〕51号)和《忻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忻政发〔2018〕10号)精神,在认真总结开发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忻府区实际,为做好全区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九大关于深化改革的重要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改革为突破口,创新“政府靠前服务+监管有效约束力”为核心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模式,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 

  (二)目的意义 

  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是激发市场活力、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促进有效投资快速落地、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重大举措,对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开创转型综改新局面、促进“放管服效”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与依法行政相统一。试行承诺制既要有敢为人先、探索创新的精神,又要依法行政,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寻找最大的改革空间,确保改革依法有据。 

  坚持放权和履责相统一。坚持政府靠前服务,在简化、优化审批流程的同时,将重点放在履行好事中事后监管职责上,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坚持充分授权和加强指导统一。改革既要大胆授权,充分释放政策优势,又要加强对基层的工作指导,确保基层接得住、用的好。 

  坚持企业享受改革红利和加强监管约束相统一。在企业享受红利的同时,政府建立部门协同监管体系,以信用为基础,倒逼企业严守承诺,落实企业作为投资主体承诺的责任和义务。 

  (四)主要目标 

  到2018年底,改革试点工作初见成效,在企业投资项目报建阶段的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形成一批典型经验。 

  到2020年,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在推进报建阶段事项简化和流程优化方面走在全市前列,高效精准的政府靠前服务机制基本完善,双向约束的信用体系基本建立,有效、透明、协同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全区“六最”营商环境全面创优。 

  二、试点范围 

  (一)试点区域 

    在全区全面开展试点。 

  (二)试点项目 

  《山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忻州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 

  三、试点内容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内容的重点是将企业投资项目报建阶段即开工前需要完成的28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优化再造,在全区相对统一试点推行“7678”承诺制管理模式(第一个“7”指政府统一服务事项7项、“6”指企业信用承诺事项6项、第二个“7”指简化合并事项7项、“8”指保留审批事项8项)。 

  鼓励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践,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进行探索创新,重大事项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 

  (一)政府统一服务事项(该7项服务事项,为市政府服务事项,由区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后向市政府服务中心窗口推送)。 

  共7项,包括:①工程建设涉及绿地、树木审批(包括涉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涉及砍伐城市树木、移植古树名木),②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③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排水与污水设施审核,④农业灌溉影响意见书审批,⑤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⑥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⑦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审批。 

  (二)企业信用承诺事项 

  共6项,包括:①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②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③取水许可,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⑤防雷装置设计审核,⑥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三)简化合并事项 

  共7项,包括: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审批、土地征收审批、供地方案审批4项改革为政府内部流转审批,选址意见书核发1项取消,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审批2项并入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事项中依法办理。 

  (四)保留审批事项 

     共8项,包括:①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市规划局审批),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市、区分级管理),③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区林业局上报,省市审批),④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住建局分界管理),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省、市、区分级管理),⑥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市规划局审批),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包括发生重大变化或超过5年的重新审批(省、市、区分级管理),⑧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市国家安全局审批)。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五统一”事项办理 

  1.统一清单告知。有关部门将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条件、标准和权限,以清单形式在山西省政府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各级政务服务网站公开发布,体现政府靠前服务,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对统一服务事项,明确政府服务的内容和范围。对企业信用承诺事项,明确事项准入条件和标准、监管及验收的要求和依据。对简化合并事项和保留审批事项,制定办事指南,明确前置要件、办理流程、审批时限。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服务窗口,负责组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研究确定需办理的报建审批事项,加盖公章,以清单形式正式告知企业。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统一平台办理。统一使用山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网上申报、平台赋码、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信息共享、协同监管。企业经平台获取代码,根据清单提交所需的申报材料。有关部门依法受理申请,限时并联办结,并通过平台及时交换审批事项的收件、受理、办理、办结等信息。有关部门在审批过程中需要委托中介服务的,办理过程要纳入在线平台,接受监督。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3.统一流程再造。对报建审批事项进行分类和流程再造,按照政府统一服务、企业信用承诺的方式对部分报建审批事项流程予以优化,以供地、开工、竣工验收为节点进行流程再造。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4.统一多图联审。 

  利用省市多图联审数字平台,整合住建、人防、消防、气象等部门的图审环节。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多图联审统一窗口,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同步审核审查,审查意见在规定时限内由受理窗口统一回复。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公安消防大队、区气象局等相关部门。 

  5.统一收费管理。清理、规范涉及及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变多头多次缴费为统一收费事项、统一收费标准,实行“一费制”清单管理,实现清单之外无收费。企业可以一次性缴费,也可按照规定的节点分次缴纳。政府统一服务涉及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二)建立改革试点配套制度 

  1.建立事项容缺处置制度。对建设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行容缺管理。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部分非主要申请材料暂不能提供的情况,允许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补交,服务窗口可先予以受理,审批部门同步开展审查。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建立规范的中介服务管理制度。放开中介服务市场,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对有关部门在履行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服务的,应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对企业委托中介服务的,由企业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助选择中介机构,政府有关部门不得干预。中介服务机构要规范收费标准、服务流程、办结时限等,促进中介市场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3.建立部门协同监管制度责任单位。健全“互联网+监管”模式,充分运用山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全过程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建立抽查和定期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4.建立部门联合惩罚制度。充分运用山西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监管信息录入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和“红黑名单”制度,实现部门间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对守信者开通优先办理等“绿色通道”,对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强化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守信践诺的约束作用。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忻州市工商局忻府分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度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的统筹、组织、协调作用,区政府建立领导小组综合协调、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区级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扎实做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各项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完善制度设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同时继续深化改革,结合试点实践动态提出完善工作方案的建议和意见。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动员部署大会,解读工作方案、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全面部署;要定期不定期召集试点项目单位开展座谈,及时总结经验;要强化项目台账管理,每月16日前将试点进展及项目信息报送至区发改局)(联系人:王利军,联系电话:3399503、18035027800,电子邮箱:xffgj3399501@163.com),围绕企业需求,定期梳理工作建议,总结创新做法,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即时解决。 

  (三)强化督查调研 

  区政府对各级各部门承诺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组织专项督查,严肃问责不落实的人和事,对未按照承诺制流程实施的项目,纳入“13710”督办平台,进行跟踪督办。同时,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听取意见、挖掘典型、发现问题、及时总结。 

  (四)严格奖惩考核 

  将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工作情况和成效列入区直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中,进行专项考核,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抓承诺制试点改革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五)不断完善方案 

  在改革试点实践中认真总结创新性经验做法,不断完善工作方案,调整优化改革举措,及时发现并解决改革试点中存在的问题,降低改革风险,最大程度释放改革红利。适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改革试点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 

  (六)强化宣传培训 

  各级各部门要多渠道、多方式大力宣传推介我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创新做法,做好政策解读,回应企业关切,努力营造优化“六最”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吸引更多的客商来忻府区投资。同时,要大力开展新一轮的政策和业务培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强化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真正使每一名工作人员吃准吃透、熟练掌握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各项流程、要求和做法,避免出现因工作人员不熟悉流程造成企业多次跑腿现象,为试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员保障。 

 承诺制改革附件(1).doc

 承诺制改革附件(2).doc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