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28 大 中 小 来源:忻府区环保局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决定从2018年4月起到12月底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为切实推动全区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有效开展、取得实效,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全省组织开展的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就开展生态环保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民生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惩“微腐败”,破除“中梗阻”,集中整治民生领域腐败和影响行使公权力的不正之风,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群众路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群众支持和参与的积极性,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二)坚持问题导向。实行开门整治,广泛收集、及时发现、高度关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
(三)坚持挺纪在前。做到监督要早,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惩处要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问责要真,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
(四)坚持标本兼治。以超常举措,对群众反映多、危害大、影响坏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突破,深挖细查,严肃整治。立足抓常抓长,着力推动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三、任务分工
1、建设项目管理方面。企业在建设项目管理中不落实“三同时”制度,未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未按照许可证要求按期上报执行报告、台账记录、监测数据等。相关部门监管不力,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领导:史志华
牵头科室和负责人:环评管理股、区环境监察大队
2、危险废物处置方面。未采取密闭等措施控制扬尘,未按规定储存、运输、处理危险废物,拒绝检查或在接受检查时弄虚作假等环保违法行为。职能部门监管不力,责任措施不到位等现象。
责任领导:张占文
牵头科室和负责人:污控股、环境监察大队、环境信息中心
3、保障监测数据质量方面。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干扰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行为。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导致问题频发多发的,隐瞒不报的。
责任领导:史志华
牵头科室和负责人:环境监测站、环境信息中心
4、环保资金使用方面。环保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和违规使用环保资金等问题。
责任领导:李海生
牵头科室和负责人:办公(财务)室
5、环境监管执法方面。在执法过程中办人情案,搞吃拿卡要、收受被处罚对象礼金礼品和吃请、不文明执法、有损环保形象问题。未严格对照法律规定和要求进行,或违法办案程序滥用裁量权,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或者重责轻罚、轻则重罚等问题。企业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污,监管部门人员执法不严格,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领导:樊晋华
牵头科室和负责人:环境监察大队、环境信息中心、环评管理股
6、信访投诉举报方面。不重视群众举报反映的环保突出问题,对反复举报不分析、不报告,简单处理。在处理申诉、调解纠纷时不作为、不公平公正、态度粗暴。
责任领导:樊晋华
牵头科室和负责人:环境监察大队、环境信息中心
7、行政审批方面。窗口工作人员向群众解释政策不耐心,资料口径标准不统一,未做到“一口清”、“一次明”,商事登记政策宣传不及时,违规收取各类费用等问题。
责任领导:张占文
牵头科室和负责人:环评管理股、污控股
8、干部工作作风问题。干部作风漂浮,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到基层指导或调研工作时超标准接受违规公务接待,充当企业排污“保护伞”等问题。
责任领导:李海生
牵头科室和负责人:办公室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4月)。近期我局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责任科室要迅速启动准备工作,充分发动群众,发现掌握一批问题线索,为专项整治奠定坚实基础。
(二)集中查处阶段(5月至8月)。各责任科室要坚持事要解决、人要处理、整改要到位,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严肃问责一批党员干部,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
(三)综合治理阶段(9月至11月)。各责任科室要针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针对性地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措施,形成管长远、治长远的长效机制。
(四)总结提升阶段(11月至12月)。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果。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推动生态环保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有效开展、取得实效,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成立环保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陈彦龙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李海生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史志华 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樊晋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占文 党组成员、总工
成 员: 张清亮 办公室主任
康维斌 宣教股股长
郭美霞 财务股股长
郜少挺 环管股股长
邓晓丽 污控股股长
徐秋生 监察大队队长
赵文平 监测站站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生态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张清亮担任,抽调得力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推进生态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是要积极开展起底排查。各责任科室要对照整治重点,结合2016年以来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开展起底排查和自查自纠,逐件登记造册,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同时,要坚持把整改工作和落实全局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到整改到位、促进工作。
二是要落实定期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从5月1日开始,各责任科室要分别于每月1日、15日向生态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以下工作资料: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报告,包括主要做法、创新举措、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问题整改动态台账,包括受理或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整改部门、整改责任人、整改进展情况和完成时限。
三是要坚持线索移送制度。各责任科室对收到或发现党组织、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纪律,行使公权力和受委托行使公杈力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把罪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向生态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报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后,在5个工作日内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四是要突出思想引领。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实实在在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为民谋利。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廉政教育,编印典型案例,以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着力让基层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严起来、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好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