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28 大 中 小 来源:忻府区环保局
关于舆情反映忻府区、静乐县六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案件”
查处情况
2018年6月14日接到区委书记张钰祥同志批办件交办卡第004号,舆情“关于忻府区、静乐县六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批示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赶赴涉及我区的高城乡忻州市金回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三交镇鸿鑫砂场、旺盛砂场、力争蛭石厂四家企业进行现场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一、忻府区环保局对此事的处理情况
1、忻府区旺盛砂场
忻府区旺盛砂厂位于忻府区三交镇小塔习村,属于风化砂山治理项目,2011年建设,2016年投入运行,2011年4月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5月3日忻府区环保局对该项目作出批复。2011年4月2日,该企业风化砂山治理项目立项申请在忻府区发改局备案(忻府发改备案【2011】14号),2015年3月23日,该项目在忻府区整治规范采矿挖沙用地秩序指挥部审批。针对舆情反映,我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6月15日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 ,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原料堆场未建设挡风抑尘网,项目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针对该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忻府环法告、听[2018]094号),责令该企业在六十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二十万罚款。
2、忻府区鸿鑫砂场
忻府区鸿鑫砂厂位于忻府区三交镇牛尾村东北900米处,2009年开始建设,2010年投入运行,2009年12月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0年2月1日忻府区环保局对忻州市忻府区鸿鑫砂厂砂山治理项目作出批复。2009年10月9日该项目在忻府区整治规范采砂挖沙用地秩序指挥部审批,2013年12月14日《三交镇牛尾庄风化砂山治理项目的申请》在忻府区发改局备案,2017年内月8日领取采矿许可证。针对舆情反映,我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6月15日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 ,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原料堆场未建设挡风抑尘网,项目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针对该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忻府环法告、听[2018]093号),责令该企业在六十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二十万罚款。
3、忻府区力争蛭石厂
忻府区力争蛭石厂位于忻州市忻府区三交镇宋
家庄村,2011年开始建设,2012年投入运行,2017年11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违法生产,针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于2017年12月4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忻府环法[2017]144号),要求该单位拆除所有生产设施,恢复地貌,并处以一千五百元罚款。接到舆情反映,我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6月15日再次复查时发现该企业处以停产状态,生产设施未全部拆除,给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忻府环责改通字[2018]043号),责令该企业二日内拆除全部生产设施,恢复地貌,如该单位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截止6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进行检查时,生产设施已全部拆除,并恢复了原貌。
4、忻州市金回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忻州市金回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忻府区
高城乡金山铺村,项目主要进行报废汽车拆解,此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2016年7月26日忻府区环保局对该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忻府环法【2016】008号),处罚款五万元。接到舆情反映后,2018年6月14日,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企业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未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正在运营中。针对该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忻府环法告、听[2018]092号),责令该企业在六十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二十万罚款。
5、针对舆情反映的忻府区四家违法企业存在的问题,经区环保局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分管领导史志华进行约谈,对区环保局管理科副股长温泉给予诫勉谈话。
6、忻府区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给高城乡、三交镇、忻府区水利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下发了忻府环联函【2018】106号到110号督办的函。
(1)督办高城乡、三交镇迅速对该乡镇范围内所
涉及企业进行调查,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和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情况于6月16日18:00前将书面材料(相关印证材料)上报区环保联席会议办公室。
(2)督办林业局对两家采砂企业进行调查,①是否涉及侵占林地;②、是否存在破坏生态行为。督办水利局对两家采砂企业进行调查,①是否涉及侵占河道;②是否存在破坏生态行为。督办国土资源局对两家采砂企业进行调查,①是否涉及非法占用土地行为;②是否有采矿许可证。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和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情况于6月16日18:00前将书面材料(相关印证材料)上报区环保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忻府区高城乡、三交镇、水利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忻府分局对此事件的处理情况
1、 忻府区高城乡对此事件的处理情况
忻府区高城乡政府根据舆情反映的忻州市金回
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问题,一是成立了领导组,组长乡党委书记刘红伟,副组长分管副乡长梁云峰、副乡长蔚大喜、成员乡纪委副书记裴国栋、环保监督员赵海明、金山铺村委主任张顺义、村纪检委员副书记刘志强。二是6月16日副乡长梁云峰、蔚大喜、裴国栋、赵海明、张顺义到忻州市金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三是针对忻州市金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有“1万辆/年报废汽车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忻府区环保局2017年1月批复,至今仍未进行环评验收的问题,我乡在现场进行了査封。四是对忻州市金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停产整顿,责令该企业按环评报告所规定之内容进行整改。五是该企业现在积极整改,已进行场地清理,继续进行场地硬化。
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副乡长梁云峰、蔚大喜对企业负责人杨有成、金山铺村支部书记徐旭英、村委主任张顺义进行了约谈,对乡环保监督员赵海明、村环保监督员刘志强进行了诫勉谈话。
2、忻府区三交镇对此事件的处理情况
(1)忻府区三交镇政府2018年在相关职能部门
的检查中发现,忻府区旺盛砂厂和忻府区鸿鑫砂厂不符合相关生产规定,责成镇电管站于2018年4月12日对两砂厂实行断电措施。
(2)2017年11月29日,三交镇政府责令电管站对忻府区力争蛭石厂采取了断电措施,并查封,该企业现已拆除。
(3)针对三交镇小塔习村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三交镇纪委对小塔习村支部委员、砂场监管负责人姜月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村委主任姜海军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三交镇党委书记于永青、镇长李志军分别对包片干部张聪慧及支部书记刘中原二位同志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诫勉谈话。
(4)针对牛尾村鸿鑫砂场的环境污染问题,三交
镇纪委对支部委员、砂场监管员刘林维的失职行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村委主任戎秀兰监管不力行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三交镇党委书记于永青、镇长李志军分别对包片干部栗林征及支部书记曹贵明二位同志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诫勉谈话。
(5)针对宋家庄力争蛭石场的环境污染问题,三交镇纪委对支部委员、蛭石场监管员刘兰花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村委主任赵小平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全镇大会通报批评,并扣除三个月村干部岗位薪酬;三交镇党委书记于永青、镇长李志军分别对包片干部张聪慧及支部书记武常清二位同志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诫勉谈话。
3、水利局对此事的处理情况
水利局对鸿鑫砂场的调查中发现该企业位于牧马
河牛尾段南河入河口处下游的河道左岸外侧,从事加工砂活动,该场占地为租赁牛尾村滩地,并在区国土分局办理了土地临时占用手续,临河一侧按照水利部门要求,修筑了约200米堤防,洗砂水排放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该砂场不存在侵占河道的问题,不存在破坏河道生态行为的情况。
旺盛砂厂位于塔习沟小塔习村段左岸外侧,塔习沟属乡村管山洪沟道,该厂是风化山改造加工厂,不从塔习沟取水,也不在塔习沟内排放污水。
4、林业局对此事的处理情况
①林业局经过比对2009年、2014年影像图、2016年林保图,鸿鑫砂厂采矿区为未利用地,不涉及林地。2009年有3.5亩在林地范围,已处罚23310元,有缴款记录为证。2014年后已调整为工矿建设用地。鉴于上述情况,责成该砂厂尽快在附近空地恢复造林10.5亩(破坏1亩恢复3亩),砂厂负责人已保证完成任务。
②小塔习村旺盛砂厂经现场比对2009年、2014年影像图、2016年林保规划图,该砂厂所涉及范围在2009年为荒山荒坡,2014年影像图、2016年林保图均显示为工矿建设用用地,不在林地范围。
7、国土资源局忻府分局对此事的处理情况
鸿鑫砂厂属于忻府区整治规范采砂挖砂用地秩序指挥部批准的风化砂山治理项目,2016年6月上报省国土厅批复采矿权设置,2016年12月8日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2017年3月8日取得采矿许可证,并于同年11月14日办理了临时占地手续,该砂厂用地、采矿手续齐全。
旺盛砂场属于忻府区整治规范采砂挖砂用地秩序指挥部批准进行风化砂山治理,面积为24.6亩。由于其在批准的时间内未治理完成,分别于2012年12月12日、2015年3月23日进行了两次延期,延期至2018年1月21日,到期后,国土资源局忻府区分局给该企业下达了停产通知,该项目未存在超范围治理,而且该治理项目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在该项目区内。在今年4月治理企业“散、乱、污”专项行动中,对该砂场又采取了断电等措施。停产后该企业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进行整改,加装封闭生产设备,污水处理器等措施,5月份完成了环保部门所要求的环保设备设施措施建设,申请区环保局、豆砂公司对环保设施进行了试运行,以检验是否达到环保要求。市国土局按照《关于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建设项目用地与各类保护区重叠情况进行联合核查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17]268号)的文件精神,对该砂厂函询环保、林业、城建、水利、文物五部门,经核查无异议,该砂场已列入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这些企业存在的问题,既有共性也有个性,说明我们在环保工作方面还存在监管漏洞,下一步我们将
吸取经验教训,弥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全区范围的砂石加工企业及小散乱污企业全面彻底排查,摸清底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存在的问题从严从重处罚,确保企业守法经营,减少环境污染。坚决把中央和省市环保会议精神落实到行动中,用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