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25 大 中 小 来源:忻府区民政局
临时救助对象的条件及申办程序
一、救助条件
1、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
2、身患重大疾病,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帮困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仍然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
3、贫困家庭的子女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经教育救助和其他社会帮扶后,家庭负担仍然较大,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
4、区民政局认定的应当救助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二、申办程序
1、提出申请
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在村(居)民委会协助下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逐一进行调查核实,经民主评议后提出审核意见,在申请人所居住的村(居)委进行公示,报民政局审批。
3、民政局审批
民政局根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的审核意见提出审批决定。
三、需提供的材料
1、书面申请。
2、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3、临时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4、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