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05 大 中 小 来源:忻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城区医疗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确保国家免疫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提高我区免疫规划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根据山西省儿童预防接种资格有关规定精神,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开展全区预防接种人员培训考核、资格审核工作。特举办预防接种人员培训考核、资格审核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开展预防接种的各医疗单位符合条件的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医务人员和准备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医务人员(参训人员分配见附件)。
时间: 2018年9月3 日下午报到,9月 4 日培训,晚饭后离会。
第二期:开展预防接种的各医疗单位符合条件的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医务人员和准备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医务人员(参训人员分配见附件)。
时间: 2018年9月 5 日下午报到,9月 6 日培训,晚饭后离会。
第三期:开展预防接种的各医疗卫生单位符合条件的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医务人员和准备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医务人员(参训人员分配见附件)。
时间: 2018年9月 7 日下午报到,9月 8 日培训,晚饭后离会。
二、培训地点
奇村双乳湖卫生培训中心。
三、培训人员
凡是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所、社会办医、个体门诊工作的在职人员,具体从事预防接种工作,已取得《预防接种人员资格证书》者,参加本次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由区卫计局给予审核校验;对准备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参加本次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由区卫计局予以新发证件。
四、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授课、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
五、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邀请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科科长杨耀生进行授课,主讲以下内容。
1.《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内容讲解;
2.《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有关内容讲解;
3.预防接种方法及安全注射;
4.冷链运转管理、疫苗管理要求;
5.介绍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实施方案及扩大免疫规划免疫程序;
6.常规报表填写要求;
7.预防接种反应及其处理、疫苗预防接种的禁忌症、不良反应;
8.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监测和控制。
六、其它事项
1.本次培训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由会务组负责,交通费自理,学员报到时须带:身份证、洗漱用品、学习用具等日常生活用品。
2.培训结束后,从9月9日开始审核校验发证,各单位指配专人统一办理,办理需提交材料:
(1) 医师、护士资格证或乡村医生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山西省儿童预防接种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一寸红底免冠近照4张;
(5)《忻府区预防接种人员培训考核审批表》一式两份;
(6) 以上凡是复印件都须加盖单位单位公章;
3.请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城区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文件要求,通知辖区内已取得《预防接种人员资格证书》人员和准备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特此通知。
忻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