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28 大 中 小 来源:忻府区卫计局
忻卫计办函[2018] 41号
忻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工作督导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社会农村工作局,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为推动2018年为怀孕妇女提供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工作落实,提高服务工作质量,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以市政府关于办好民生实事的有关精神为指导,通过行之有效的督查,促进各项服务工作有效落实,确保广大怀孕妇女真正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督查内容
(一)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是否制定相应的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机构。各县(市、区)是否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
(三)宣传工作开展情况。项目宣传工作是否开展,是否有宣传内容、宣传资料等,宣传是否深入到位。
(四)服务流程规范情况。采血、标本运送、结果反馈、转诊、报销等流程和环节是否及时规范。
(五)专项资金落实情况。专项资金拨付是否及时;是否建立专账;开支结算标准是否执行规定。
(六)数据报表、档案资料情况。报表是否及时,数据是否真实准确,留存资料管理是否规范完整。
(七)实验室建设情况。筛查机构实验室人员、场地、设备、试剂、检测方法等是否符合要求。
(八)免费服务项目落实情况。服务项目是否完整,有无变相收费情况。
(九)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年度筛查任务是否完成,高风险孕妇转诊率、诊断率是否符合要求。
(十)群众满意度。群众满意度要求90%以上。
三、督查方式
(一)电话督查。通过电话的方式,对各市工作推进落实情兄进行经常性的了解督促。
(二)报表督查。通过信息系统,查看全市各县(市、区)工作进展任务完成情况等。
(三)总结讲评。各县(市、区)每季度向市卫生计生委家庭科报送一次阶段性总结,市卫生计生委以通报形式总结讲评。
(四)现场督查。市卫生计生委成立督查组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调研、问卷调查、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査结束后,下发督查通报。
(五)考核验收。结合年终考核验收,对项目工作进行量化考核。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要高度重视项目工作督查,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内容、方式、时间等进行督查。通过督查,促进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
(二)严密组织。各级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统筹
合理安排,严密组织,不搞迁就照顾,不搞弄虚作假,确保备查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三)强化问责。通过督查,对于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佳的市、县及医疗机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于问题较多的单位,还要对其约谈、问责,加大惩处力度。
忻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