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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忻州护工”培训就业计划—— 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6-28       大    中    小      来源: 忻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忻府卫计发〔2018〕45 

    

  忻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开展“忻州护工”培训就业计划—— 

  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乡)(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府区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忻府政发【2018】21号)文件精神,培养一批高素质医疗护理人员,特制定我区 “护工培训”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忻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15 

    

  附件1: 

  忻府区关于开展“忻州护工”培训就业计划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府区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忻府政发【2018】21号)文件精神,培养一批高素质医疗护理人员,特制定我区“护工培训”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就业优先和人才强区战略,坚持培养带动更多的劳动者走出一条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之路,为我区加快脱贫攻坚、实现转型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目标任务。今年培训150名“忻州护工”——医疗护理员。 

  三、组织培训人员。各乡镇卫生院、三个社区服务中心按附件2(2018年忻府区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忻州护工”培训人员任务分解表)完成摸底上报任务。 

  四、培训对象条件。1、城乡登记失业人员;2、年龄在16——60周岁(其中女不超过50周岁、男不超过60周岁);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预防性健康体检标准。 

  五、培训机构。忻州职业技术学院。培训机构要将培训对象个人身份信息,参加培训、持证、就业等情况录入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实名制登记管理。要在培训期间对学员进行管理,健全学员每日签到,管理员。培训教师、培训机构负责人每日签字制度,培训机构要对教师授课、学院理论学习、实操实训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对学员发放培训材料,保证培训质量。 

  培训期满前对学员进行结业考试。考试分为理论和实操两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分别按理论30%、实操70%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按总成绩划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70—8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对考核合格的学员,劳动部门核发《山西省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合格证书》,并对学员进行满意度调查和就业意向征求意见,由培训对象签字确认。 

  六、培训时间。一般在10天左右(80个课时左右)。 

  七、工作要求。1、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浓厚社会氛围,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忻州护工”培训就业计划健康、有序、顺利推进;2、请各相关单位于2018年8月1日以前按2018年忻府区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忻州护工”培训人员任务分解表将摸底登记人员填写附件3(2018年忻府区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忻州护工”培训人员报名花名表)报回区卫计局综合业务股。 

  忻府区卫计局综合业务股联系人:闫建宏 

  电话:0350—2036033     电子邮箱65769647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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