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义务教育 > 决策公开 > 正文

忻府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03       大    中    小      来源:忻府区教育局

忻府教字[2018]78号  

 

忻府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度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义务教育区直校:

为了确保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顺利完成,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现将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计划及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长、教师交流计划

义务教育学校校级领导、教师交流是忻州市政府2018年考核我区政府的主要内容。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现将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校级领导、教师交流计划下达给你们(见附件),请根据下达的任务,结合实际,制定交流方案,落实交流计划,做好交流工作。

二、建立考核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的动态管理,科学评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质量,我局将建立以工作任务为核心、工作职责为基础、工作实绩为标准的日常考核机制,建立和实行月报告制度。通过日常考核和月报告制度,动态掌握各学校交流工作信息,定期研判各学校履行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提出针对性改进意见和建议。我局将从6月份开始,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11月份根据考核办法综合评定给出各学校年度考核得分。

三、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要素得分法。考核要素及具体计分办法为:

1.考核要素

(1)交流实施、考核管理等文件制定情况。

 (2)学校校长(含副校长)、教师交流、考核情况。

2.考核要素分值分配及考核计分方法(总分10分)

(1)文件制定情况(2分)

计分方法:学校出台文件得2分,否则不得分;

(2)学校完成区局下发交流计划情况(4分)

计分方法:完成交流数/计划数×4=得分;

(3)派出学校开具介绍信情况(1分)

计分方法:派出学校开具介绍信给接收学校得1分,否则不得分。

(4)接收学校上报接收情况(1分)

计分方法:接收学校在开学一周内上报教育局和派出学校交流人员报到及任课、任职情况,得1分,否则不得分。

(5)接收学校对交流人员考核情况(2分)

计分方法:接收学校对交流人员进行日常考评、期末考评和学年度考核,在每学年度末上报教育局和派出学校交流人员年度考核表,得2分,否则不得分。

四、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和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机制,要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度,并确定1名具体责任人负责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日常管理、考核评价、信息报送等工作,全力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有关要求

1.各学校在8月15日前向区局汇报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并填报《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表》。

在8月25日前向区局报《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责任人信息表》和交流方案、交流人员名单

 

 

 

忻府区教育局

 2018813

忻府区义务教育学校2018年交流计划表
单位名称 初中教师交流数   单位名称 小学教师交流数
忻州八中 4   新建路学区 2
卢野中学 1   长征街学区 6
忻州七中 15   播明学区 4
新建路初中 6   秦城学区 2
播明中学 6   高城学区 1
秦城中学 2   北义井学区 2
东楼中学 1   东楼学区 1
董村中学 3   曹张学区 1
奇村中学 5   董村学区 4
新路中学 2   紫岩学区 1
东方红初中 5   豆罗学区 1
兰村中学 1   兰村学区 4
健康路初中 2   解原学区 4
义井中学 1   奇村学区 1
合计 54   三交学区 1
      合索学区 2
      北关小学 10
      东方红小学 6
      东街小学 9
      新建路小学 8
      合计 70
         
         
         
初中校级领导   小学校级领导
  1   1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