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31 大 中 小 来源:忻府区教育局
忻府教字【2018】68号
张建荣等同志:
你呈送的关于成立“忻州市忻府区大风车幼儿园”的申请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经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成立“忻州市忻府区大风车幼儿园”。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幼儿园成立后,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省、市、区有关社会力量办学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办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幼儿园属民办教育的办学机构。业务工作由忻府区教育局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三、专业设置:学前教育
四、招生广告和简章须经忻府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刊播、散发。
五、接批复后,尽快到忻府区教育局办理《办学许可证》、民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公安部门刻制公章等,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招生。
此复
忻府区教育局
二0一八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