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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府区人民政府秘书处关于印发忻府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6-27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忻府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忻府区人民政府秘书处 

  2017年12月15日 

    

    

  忻府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试点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40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17〕224号精神,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进一步全面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建设法治、为民、服务、效能、诚信、廉洁的“六型”政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我区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突出需求导向。围绕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公开领域和服务事项,结合各部门、各行业特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努力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建立公开标准。按照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要求,围绕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结合实际,编制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流程标准,探索建立政务公开定期调整、更新工作机制,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 

  结合基层实际。试点单位是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主体,要结合基层单位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探索出一套适应基层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给予帮助和支持。 

  鼓励改革创新。鼓励基层试点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着力在政务公开方式、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制度建设等方面大胆创新,取得突破,形成亮点突出、各具特色的试点成果,力求公开更高效、服务更便捷。 

  (三)工作目标。2018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任务,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为我区全面推行基层政务公开提供参考经验。 

  二、试点范围 

  (一)试点单位。安监局、区经信局区外事侨务旅游服务中心区园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农委、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食药局、区民政局、区扶贫开发中心等。 

  (二)试点内容。重点围绕安全生产、国资国企、全域旅游、开发区建设、义务教育、城乡规划、涉农补贴、医疗卫生、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扶贫救灾、农村危房改造等12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 

  三、具体任务 

  (一)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各试点单位要对试点内容涉及的公开事项,依据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群众关切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公开内容,除法律、政策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确保公开事项内容全面、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二)形成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在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的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名称、公开属性、依据、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实施动态调整并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标准要覆盖“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等公开工作全环节。 

  (三)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同时,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要求,全面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把“五公开”工作要求具体落实到办文、办会中,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同时,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四)规范政务公开方式。 

  1.发挥政府网站主平台的作用。按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和网站发展指引的严格要求,试点单位要加强信息内容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在区政府网站设立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专栏,时发布试点工作进展。 

  2.综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开栏、电子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印发政策解读宣传手册等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获取。 

  四、工作进度 

  (一)方案制定阶段(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 

  试点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将试点任务落细落实,明确进度安排,于2017年12月30日前报送区政务大厅备案。 

  (二)事项梳理阶段(2018年1月20日前完成)。 

  试点单位要抓紧时间组织相关科室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针对每一事项办理编制流程图及办事注意事项 

  (三)组织落实阶段(2018年2月-6月)。 

  试点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有序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并及时总结试点经验。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试点工作任务。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7月) 

  试点单位要于2018年7月15日前,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送区政府。报告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等;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开工作流程标准化制度、流程图;工作中形成的体制、机制文件等。区政府秘书处将于2018年7月下旬对试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崔向松同志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闫秀斌同志任副组长,区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监察局、区编办、区法制办、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区政务大厅、各试点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忻府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三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务大厅,区政务大厅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试点工作的综合协调;标准执行组,负责事项清理、流程再造、资料汇编等工作,由区编办主任任组长;督查评估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督查评估,由区政府秘书处督查室主任任组长;宣传组,负责试点工作的宣传工作,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任组长。各小组之间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试点单位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要确定一名副职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当任此项工作的联络员;要明确工作机构,强化人员保障,确保有专人负责推进试点工作。 

  (二)多方协调联动。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政府工作方方面面,影响面广、工作量大,部门与部门之间要加强协同配合,共同发力,推动试点任务有效落实、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区政府秘书处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综合评估,各业务部门要配合做好试点工作跟踪评估、参与制定政务公开相关标准等工作。 

  (三)鼓励工作创新。 

  各试点单位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方式方法、内容等,深入推进“五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通过广泛收集公众对试点工作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和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注重沟通交流。 

  区政府门户网站要在首页开设试点工作专题,集中宣传展示试点工作情况,让群众及时了解试点工作动态,监督试点工作进展,共享试点工作成果。试点单位于每月5日前向区政府门户网站试点工作专题推送信息。要加强与其他试点单位的沟通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区政府秘书处将跟踪督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试点单位开展经验做法交流活动。 

  (五)做好考核评估。 

  区政府秘书处将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适时研究提出在全基层政府推广的意见,并对试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给予表扬,对不作为、慢作为、不当作为工作进展慢的试点单位及时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各试点单位要将领导机构、联络员名单、试点方案于12月3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贾利军 电话:13099039018 

  邮箱:xfzw3050260@163.com 

  附件1:忻府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表 

  附件2:忻府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任务推进表 

  附件3:忻府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忻府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表 

单位名称 工作职责 备注
区政府秘书处 牵头负责重要政策文件的发布解读。  
区委宣传部 负责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的宣传工作。   
区监委 依照相关规定,对落实工作不力,影响试点工作进度,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区编办 指导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做好12个试点内容涉及的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事项的调整工作及行政服务项目流程再造等工作。  
区政务大厅  牵头负责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按省、市要求建设区政务服务平台。  
区住建局 牵头负责城乡规划、农村危房改造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区环保局 牵头负责环境保护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区食药局 牵头负责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区安监局 负责安全生产方面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区扶贫开发中心、区民政局 负责扶贫救灾方面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区经信局 负责国资国企方面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区外事侨务旅游服务中心 负责全域旅游方面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区农委 负责涉农补贴方面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区卫计局 负责医疗卫生方面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区发改局、园区管委会 负责开发区建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区教育局 负责义务教育方面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区政府法制办 负责提出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法律意见,加强试点和改革推进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区政府督查室 负责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督查工作。   
区政府秘书处政务网络股 负责在政府网站公开涉及的信息,并开设试点专栏。  

    

  附件2 

  忻府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任务推进表 

序号 推进阶段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1 制定实施方案 1.制定忻府区试点实施方案并报市备案 区政务大厅 2017年12月底前
2.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动员会议 区政务大厅 2017年12月底前
3.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成立领导组、确定联络员、制定实施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安监局、区经信局、区外事侨务旅游服务中心、区园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农委、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食药局、区民政局、区扶贫开发中心 2017年1230日前
2 建立标准体系 1.梳理公开事项清单,编制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区编办、区法制办区、区政务大厅、安监局、区经信局、区外事侨务旅游服务中心、区园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农委、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食药局、区民政局、区扶贫开发中心 2018120日之前
2.建立标准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并报市政府办公厅备案 区安监局、区经信局、区外事侨务旅游服务中心、区园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农委、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食药局、区民政局、区扶贫开发中心 20183月底前
3 完善公开平台 建立政务公开平台体系 政府秘书处政务网络股 20185月底前
4 推进信息发布 及时动态发布试点政务信息 政府秘书处政务网络股、区安监局、区经信局、区外事侨务旅游服务中心、区园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农委、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食药局、区民政局、区扶贫开发中心 及时、动态发布,2018年5月中旬前全面全部发布
5 开展总结验收 1.开展自评 区安监局、区经信局、区外事侨务旅游服务中心、区园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农委、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食药局、区民政局、区扶贫开发中心 2018年5月下旬
2.总结提升,各试点单位总结经验做法及建议写出总结报告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全区的经验总结。 区安监局、区经信局、区外事侨务旅游服务中心、区园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农委、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食药局、区民政局、区扶贫开发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
3.迎接验收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
6 开展全程督查 对试点工作期间的工作进行检查,对不作为,慢作为象进行问责。 区监委会、区政府督查室 2017年12月-2018年7月

  附件3 

  忻府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  

       

      长:崔向松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闫秀斌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郑国文 区政府副秘书长  

            杨  乐 区政府秘书处主任科员  

               郭金良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赵增荣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剑勘 区编办主任  

            何天宝 区教育局局长  

            卢红卫 区住建局局长  

            徐建文 区农委主任  

            李文田 区卫计局局长  

            陈彦龙 区环保局局长  

            高泽坚 区安监局局长  

               常清华 区食药局局长  

            王保珠 区发改局局长  

               李慧峰 区园区管委会主任  

            周丽珍 区扶贫开发中心主任  

              卢建平 区经信局副局长  

              张正慧 区法制办主任  

            崔  蕾 区外事侨务旅游服务中心负责人  

              张正伟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朱  俊 区政府秘书处政务网络股负责人  

              范剑雄 区政务大厅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务大厅。  

             办公室主任:范剑雄(兼)  

            办公室副主任:贾利军(区政务大厅后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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