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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府区食品药品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时间:2018-06-22       大    中    小      来源:忻府区食药局

 

过程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三级目录 内容要求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时限 公开格式 公开方式(载体)
决策 政策文件和决策 上级政策文件 国务院文件 国家、省、市政策文件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21号)第三十五条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 文字 忻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省政府文件   《山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 文字 忻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市政府文件            
区本级及工作部门决策 决策公开制度 决策公开的文件、制度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 文字 区政府门户网(试点专栏决策公开)
意见征集 征求意见公告及决策事项、决策草案或征求意见稿全文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征求意见不少于10日 文字 区政府门户网(试点专栏决策公开)、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风险评估、民意调查
意见反馈 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7个工作日内 文字 原有平台或其他方式
合法性审查 决策事项全文   区法制办 7个工作日内 文字 书面送达、书面反馈
集体讨论 会中:提交决策事项全文及解读方案;群众代表列席;听取承办单位汇报→相关人员发表意见→组成人员发表意见→行政首长结合大家意见形成决策。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讨论全程 文字 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或部门办公会
会后:关于会议的新闻稿、图片或视频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 文字 区政府门户网(试点专栏决策公开)、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广播电视、报刊
议定事项 政策文件全文或可公开的部分内容,其中区政府或区政府秘书处印发的规范性政策文件要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继续有效类文件目录、修改类文件目录及修改后文本、失效类文件目录、废止类文件目录)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 文字 区政府门户网(试点专栏决策公开)、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广播电视、报刊
执行 执行措施 监管计划   规划计划;年度监管任务 《食品安全年度工作安排》 区食安委 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 文字 区政府门户网(试点专栏执行公开)
实施步骤   食品药品整治专项行动;月、季进度          
责任分工   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各乡镇(办)、各食品安全监管成员单位      
问责情况 结果通报     主管部门   文字 区政府门户网(试点专栏执行公开)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广播电视、报刊
处分决定 处分决定中可公开的内容       视频  
阶段成效 工作进度       区食安办 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 文字 区政府门户网
经验做法              
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制度   全文 《“十三五” 食品药品监管计划》 区食安办   文字 (试点专栏执行公开)
督查整改通知书   全文          
督查结果通报   全文          
管理 权责清单 职责调整   区食安办职责权限、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经清理确定的取消的、转变管理方式的职责等信息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区食安办 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 文字 区政府门户网(试点专栏管理公开)
管理制度     各项规章制度;食品药品监管考核办法   区食安办、各乡镇(办)、各食品安全监管成员单位 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 文字 区政府门户网(试点专栏管理公开)
舆情回应 收集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在线咨询投诉及网上建议渠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 区食安办、各乡镇(办)、各食品安全监管成员单位 长期公开 文字 区政府门户网(试点专栏管理公开)
意见建议   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   区食安办、各乡镇(办)、各食品安全监管成员单位 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延迟至15个工作日 文字 原有平台或其他方式
投诉问题   对反映的实际问题,研究解决情况   区食安办 15个工作日内答复 文字  
对反映的重大问题,调查处置情况   主管部门 涉事单位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调查结论,情况复杂可延长15个工作日。结论形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方式反馈 文字  
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区应急办、涉事单位 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 文字 区政府门户网(试点专栏舆情回应)
预警信息 跟踪报道事态发展   区应急指挥机构 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办新闻发布会 文字 区政府门户网(试点专栏政务动态)
应对情况 分析研判处置意见、应对处置情况、新闻发布       文字、图表  
服务 公共服务 行政审批 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事项名称、设立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窗口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监督投诉服务电话、网站、电子邮箱。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区食安办 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 文字 区政府门户网
结果 年度工作总结         区食安办、各乡镇(办)、各食品安全监管成员单位 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 文字 区政府门户网(试点专栏结果公开)
考核奖惩     全文   区食安办、各乡镇(办)、各食品安全监管成员单位 信息形成起20个工作日内 文字 区政府门户网(试点专栏结果公开)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广播电视、报刊
政策解读 上级政策解读   国家、省、市等上级机关或者专家、学者关于上级重要食品药品政策措施的解读材料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小时内连接、转载,不得滞后1个工作日 文字、图表 区政府门户网(试点专栏政策解读)
本级政策解读   政策文件的起草、审核部门或者专家、学者,以文字、图片、图表、视频的方式对政府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核心内容、主要条款等做出的解释说明。     区食安办 文件公开的3个工作日内 文字、图表 区政府门户网(试点专栏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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