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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区两级开展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时间:2021-04-21       大    中    小      来源:首善忻府

 

4月17日,忻州市、区两级开展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冯媛摄

  忻府融媒讯  4月17日,忻州市、区两级医疗保障部门在北城门楼南广场开展了主题为“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忻州市副市长贾玲香出席并讲话。忻府区委副书记、区长张生明出席并主持。市政府督查专员张建平,市医疗保障局长赵力军、市场监督管理局长王明福,区政协副主席、区政府办主任李文海及区医疗保障局负责人,市、区两级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贾玲香、张生明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冯媛  摄

  就切实开展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贾玲香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担牢政治责任。要深刻认识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不仅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更是重大的政治任务。要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用规范、合理、高效的医疗服务和为民、便民、利民的优异成绩,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医保基金管好用好。二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全市上下要把集中宣传月活动作为宣传贯彻《条例》、打击欺诈骗保、强化基金安全的有力举措,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三要开展专项行动,维护基金安全。要进一步组织开展好全市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聚焦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查处曝光一批医保领域违规违法行为,增强全社会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法治意识,规范医疗保障管理服务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和医保制度健康平稳运行。

 

活动现场。冯媛  摄

  张生明要求,区医保、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经办机构要做好各项医疗保障服务;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切实承担起医保基金安全运行的法律责任、服务群众的社会责任、合理诊治的道德责任和规范运营的诚信责任;参保人员要自觉维护自身权益,共同织密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之网,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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