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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0-01-15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0年1月15日)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忻州市城区2019年新建桥西街道路工程 忻州市城区桥西街西起牧马路,东至慕山路 忻州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山西德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次工程为桥西街西起牧马路,东至慕山路,路线全长约1241.1m。设计速度为40km/h,红线宽度为32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面工程、路基工程、雨污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 施工期:(1)本项目不设原料拌和站,混凝土和沥青料均外购。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采用湿法作业,粉状建筑材料要设临时工棚或仓库储存,不得不敞开堆存的物料要采取遮盖,运输车辆限载限速、加盖篷布,施工场地出口设置车辆清洗平台,保持路面的硬化清洁、运输道路定期洒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2)排水设施依托当地民房的原有设施,在桥西街道路设置(3m×3m×1m)的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禁止散排;(3)施工期间制定合理的物料运输线路和运输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等,在施工场地内对其进行合理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桥西街道路定点设3个垃圾桶收集,及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应分类处置尽量综合利用,无法利用的建筑垃圾应及时送往忻州市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1)保持道路畅通,充分发挥公路监管的作用,控制车况不符合规定、超载车辆上路,从而减少车辆尾气排放量,加强运载散体材料的车辆管理工作,明确要求其采取加盖篷布等封闭运输措施,保持路面清洁;(2)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管理,及时疏通雨水井,清除堵塞物和沉渣,确保道路排水系统运行正常,经雨水管道接至云中路雨水总管后排放;(3)加强道路养护,使路面维持在最佳状态,减少轮胎噪声。在沿线敏感点进行“禁鸣管理”,并进行车速限制,达到降低交通噪声的目的;(4)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 忻州城区2019年新建改造道路(杏林街等6条)工程 忻州市城区境内,杏林街(七一路-新建路)、公园东街南三巷(雁门大道-龙庭华府南侧施工围挡)、云中东路跨光明街地道桥梁工程南起光明街南辅道,北至光明街辅道、翠峰路(汾源街-紫檀街)、石岭路(紫檀街-学院街)、禹王路(紫檀街-梨花街) 忻州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山西德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建设性质:新建

  (2)建设内容:本次工程涉及的6条道路,道路全长2877.58m。其中5个项目为新建道路工程,云中东路跨光明街地道桥为新建桥梁工程。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建设,不涉及拆迁工程。

  (3)项目投资及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11017.13万元。资金来源由政府投资。

  大气污染物:施工期:本项目不设原料拌和站,混凝土和沥青料均外购。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采用湿法作业,粉状建筑材料要设临时工棚或仓库储存,不得不敞开堆存的物料要采取遮盖,运输车辆行限载限速、加盖篷布,施工场地出口设置车辆清洗平台,保持路面的硬化清洁、运输道路定期洒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运营期:①车辆尾气:保持道路畅通,充分发挥公路监管的作用,控制车况不符合规定、超载车辆上路,从而减少车辆尾气排放量。②道路扬尘:加强运载散体材料的车辆管理工作,明确要求其采取加盖蓬布等封闭运输措施,保持路面清洁。

  水污染物:施工期:①生活污水:排水设施依托当地民房的原有设施;②施工废水:杏林街等6条路分别设置1座(3m×3m×1m)的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禁止散排。运营期:路面径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管理,及时疏通雨水井,清除堵塞物和沉渣,确保道路排水系统运行正常,经雨水管道接至云中路雨水总管后排放。

  噪声:施工期:施工期间制定合理的物料运输线路和运输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等,在施工场地内对其进行合理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营期:加强道路养护,使路面维持在最佳状态,减少轮胎噪声。在沿线敏感点进行“禁鸣管理”,并进行车速限制,达到降低交通噪声的目的。

  固体废物:施工期:①施工人员: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杏林街等6条路各设2个垃圾桶收集,及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②施工过程:建筑垃圾应分类处置尽量综合利用,尽快减少弃方量,其中碎石类、土石方等可回用于地基填埋,金属废料废包装材料进行回收利用,无法利用的建筑垃圾应及时送往忻州市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运营期:交通垃圾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3 山西晨辉锻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企业智能化改造、上云服务项目 忻州市忻府区云中南路1号 山西晨辉锻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山西晋新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年生产操作机50台,取料机30台,碾环机15台,机器人及智能锻造流水线5套。

  本项目技改项目选址位于忻州市忻府区云中南路1号,占地面积约26600m2。本项目利用现有生产厂房、生活办公区以及库房等辅助设施,进行新设备的购置和安装,新增大型数控设备、智能型加工设备70台/(套)及其配套设施;抛砂、抛丸设备、喷、涂漆设备,大型除尘设备;智能生产管理软件和云服务技术系统及设备等。

  1)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焊接车间共设4各焊接点,每个焊接点均设一套集器罩+布袋除尘器+22m高排气筒;项目共设2台抛丸机,各设一套布袋除尘器+22m高排气筒。

  涂装车间设1座全封闭烤漆房,配备1套滤尘网+活性炭环保处理装置,处理后经22m高排气筒排放。

  燃气锅炉燃用山西禹王煤炭气化有限公司的煤气,产生的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

  2)水污染物

  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排入市政污水官网,最终进入忻州市污水处理厂。

  3)固体废物

  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箱收集后送附近生活垃圾中转站处理;除尘灰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设一般固废暂存间80m2,切割废料统一收集后暂存,对外经销;设危险废物暂存间20m2,废油漆桶收集后暂存,由厂家定期回收;废活性炭、漆渣、废机油分类收集后暂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建设项目各项固体废物妥善处理后,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4)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在采取评价提出的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安装、基础减震、控制作业时间等防治措施后,噪声排放达标。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环评管理股 0350-2023356  
公示时间:2020年1月15日-2019年1月17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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