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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0年3月19日)

 时间:2020-03-19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0年3月19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忻州市忻府区长航医院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慕山北路东50m(锦绣香江商铺) 忻州市忻府区长航医院有限公司 忻州宇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租赁锦绣香江商铺三层楼一座,对其装修改造后使用,一层建筑面积450m2,拟设中医科诊室、儿科诊室、放射科、药房、化验室、医保收费室、医疗废物暂存间、配电室和卫生间等;二层建筑面积450m2,拟设妇科、内科、B超、病房、食堂和卫生间等;三层建筑面积450m2,拟设办公室、护理站、病房等。本项目涉及X光机,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根据放射源类别另行单独办理环保手续。 本工程在严格实施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后,所有大气污染物排放均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医疗废水经和医务人员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消毒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排入锦绣香江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忻州市污水处理厂;严格采取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和管理措施后,医院边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和4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医院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能做到合理处置。                                 环境保护措施包括:

  (1)水环境

  医疗废水同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处理)一起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消毒处理,处理后排入锦绣香江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忻州市污水处理厂。另外评价要求医院排水管道采用双层防腐套管,化验室采用混凝土防渗结构,并采取防渗措施,保证防渗系数达到1.0×10-7cm/s以上;重点对医疗废物暂存间进行防渗处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中相关要求规范建设,使医疗废物暂存间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

  (2)噪声

  项目建成后,供配电设施及泵类设备设置于室内、隔音、安装减震垫,对医院往来人员加强管理和宣传教育,医院内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禁止在院内鸣喇叭等措施。

  (3)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设垃圾桶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医疗垃圾、污泥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本项目设1间10m2的医疗废物暂存间(配套紫外线消毒、灭菌设施,采用空调制冷方式保持室内温度5℃以下),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环评管理股 0350-2023356
公示时间:2020年3月19 日-2020年 3月 23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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