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6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关于2020年4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时间:2020-5-6 | |||
2020年4月30日我局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5月6日-2020年5月13日(7个工作日)。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
联系电话:0350-2023356 | |||
通讯地址:忻州市忻府区光明西街北巷50号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 | |||
邮编:034000 | |||
文 件 名 称 | 文 号 | 发文时间 | 文件链接 |
关于《苏鑫家具厂年加工3000套木门及1000套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忻府环审函字〔2020〕第011号 | 2020.4.30 | 正面 背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