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28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忻府区水利局
山西省水利厅组织完成了《滹沱河山西段管理范围划界报告》,根据《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滹沱河忻府区段的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予以公告。
一、划界范围
滹沱河忻府区段自高城乡忻口村至曹张乡北兰台村段右岸,中线桩号175+183~195+000,长度19.817km,现状河宽为259~540m。
二、划界标准
(一)防洪标准
防洪标准为二十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1250m3/s。
(二)治导线标准
以《山西省境内滹沱河河道治导线规划》成果为基础。现有堤防满足治导线规划要求的,河道管理范围边界线为现有堤防背水坡坡脚向外水平延伸10~20m处。现有堤防不满足治导线规划要求的和无堤防河段,边界线应按以治导线为临水控制线修筑堤防的情况,充分考虑堤防设计底宽和护堤地的宽度规划。
(三)划界标准。
结合山西省人民政府于2017年8月以晋政办发〔2017〕95号批复的《山西省滹沱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规划》(2017-2030年),将河道两侧已规划的生态项目划入河道管理范围边界线内。
三、划界成果
滹沱河忻府区段自高城乡忻口村至曹张乡北兰台村段右岸,中线桩号175+183~195+000,长度19.817km。该段为2013年山西省滹沱河重点段河道治理工程实施范围,现状河宽为259~540m,现状水面宽20~60m。其中:175+186~179+029(高城橡胶坝)段为忻府区滹沱河灌区高城橡胶坝库区段,河宽259~300m。
经复核,本段满足二十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1250m3/s的过流能力,以两岸堤线为治导线进行规划,管理范围边界线以现有堤防背水坡坡脚向外水平延伸20m。
经计算,滹沱河忻府区段自高城乡忻口村至曹张乡北兰台村段右岸,主槽与治导线之间面积5185亩,治导线与管理范围界线之间面积620亩,主槽与管理范围之间的面积5805亩(3.87km2)。
四、其他
(一)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后,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确定划界范围内土地权属,向河道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颁发河道管理范围土地使用证,水利部门负责完成划界线界桩设置。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属国家所有,由河道主管机关统一管理。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