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9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忻府区人才交流中心
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忻府区2020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拟向各单位征集就业见习岗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忻府区区直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接收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含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参加就业见习意愿)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能提供适合青年就业见习的岗位,能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条件,能够按照要求对就业见习人员进行有效管理。
(三)见习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就业见习期间,需按规定为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每人每月1600元的生活补助,见习单位负担40%、地方财政负担60%。财政负担部分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并与本单位部分同时发放(每月发放后,由见习单位向区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发放就业见习生活补助工资表)。财政负担部分待相关手续齐全后拨付见习单位。
(四)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须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办理保险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申报材料
(一)《忻府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
(二)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所有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
(一)区直各有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见习申请相关材料,统一向忻府区人才交流中心报送。
(二)经忻府区人才交流中心审核确定后在忻府区人民政府网和忻府区人才交流中心公告栏公布。
四、申报时间
2020年7月29日至报满审核合格为止
五、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忻府区人才交流中心
(忻府区光明东街2号区政府大院西楼一楼)
电话:2021420
忻州市忻府区人才交流中心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