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19 大 中 小 来源:忻府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根据《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9〕59号)和《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22〕258号)、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忻府政办发〔2024〕11号)文件精神,按照我区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为更好满足基层公益性岗位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益性岗位100人。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大龄失业人员:“4050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忻府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
(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1.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只限本人);
3.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
4.残疾人。
(三)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1人申请认定。
(四)低保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只限本人)。
二、岗位待遇
聘用的人员无编制,属公益性岗位,期限三年。录用人员的月薪按照忻州市忻府区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980元执行(随最低工资标准变化进行调整),同时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单位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
三、报名程序及时间
(一)认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自行下载填写附件表《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忻州市忻府区高校毕业生申请就业援助实名登记表》(见附件),到户籍所在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携带材料:
1.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4份、《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4份、《忻州市忻府区高校毕业生申请就业援助实名登记表》1份。
2.二寸(红底)近期免冠照片2张、一寸2张。
(三)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开始(报满截止)
报名地点:忻州市忻府区胜利路61号
联系电话:0350-2020041
忻州市忻府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