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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3-13149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2023-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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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忻州市忻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一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 |
主题分类: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日期:2023-11-28 |
时间:2023-11-28 来源:
一、不合格样品32批次
1.忻州市忻府区伯爵大酒店(单位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新建路街道胜利路67号(原色织厂院内)、生产日期/批号2023-10-20)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忻州市忻府区伯爵大酒店(单位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新建路街道胜利路67号(原色织厂院内)、生产日期/批号2023-10-20)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3.山西云中河自驾车房车露营地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云中河景区、生产日期/批号2023-10-25)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4.忻州市人民医院忻州市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单位地址:忻忻州市健康路12号/忻州市建设北路50号、生产日期/批号2023-10-25)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5.忻州市忻府区巴顿牛排馆(单位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建设北路与和平西街交叉口西南华信大厦东6号、生产日期/批号2023-10-25)的勺子,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6.山西云中河自驾车房车露营地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云中河景区、生产日期/批号2023-10-25)的勺子,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7.忻州市人民医院忻州市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单位地址:忻州市健康路12号/忻州市建设北路50号、生产日期/批号2023-10-25)的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8.忻州市忻府区山水间会务中心(单位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奇村镇温泉路、生产日期/批号2023-10-29)的勺子,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9.忻州市忻府区山水间会务中心(单位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奇村镇温泉路、生产日期/批号2023-10-29)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0.忻州市中心医院食堂(单位地址:忻州市忻府区中心医院院内、生产日期/批号2023-10-30)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1.忻州市社会福利精神康宁医院(单位地址:忻州市建设北路8号、生产日期/批号2023-10-30)的勺子,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2.忻州市忻府区康健餐饮服务中心(单位地址:忻州市忻府区播明镇前播明村忻州市儿童医院院内、生产日期/批号2023-10-30)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3.山西小天使托育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建设南路24号、生产日期/批号2023-10-31)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4.忻州市忻府区刘炭长牛烧大块烤肉店(单位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长征街道通岗路西百合华庭小区临街商铺北栋1号、生产日期/批号2023-10-31)的勺子,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5.忻州市忻府区刘炭长牛烧大块烤肉店(单位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长征街道通岗路西百合华庭小区临街商铺北栋1号、生产日期/批号2023-10-31)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6.忻州市维也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建设北路与学府街交叉口(五台山大酒店对面)、生产日期/批号2023-10-31)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7.忻州新睿隆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长征街道公园东街1号、生产日期/批号2023-10-31)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8.忻州市忻府区天伦松鹤养老中心(单位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忻太路9号、生产日期/批号2023-11-01)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9.山西银佳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忻州分公司(单位地址:忻州市忻府区长征西街27号、生产日期/批号2023-11-01)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山西银佳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忻州分公司(单位地址:忻州市忻府区长征西街27号、生产日期/批号2023-11-01)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忻州市分行(单位地址:忻州市忻府区长征西街18号、生产日期/批号2023-11-01)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2.忻州市忻府区奇村温泉安馨岛疗养中心(单位地址:忻府区奇村温泉疗养区、生产日期/批号2023-10-29)的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3.忻州市社会福利精神康宁医院(单位地址:忻州市建设北路8号、生产日期/批号2023-10-30)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4.忻州市辣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通岗北路百合华庭8号、生产日期/批号2023-10-31)的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5.忻州市忻府区天伦松鹤养老中心(单位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忻太路9号、生产日期/批号2023-11-01)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6.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忻州市分行(单位地址:忻州市忻府区长征西街18号、生产日期/批号2023-11-01)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7.忻州市忻府区西西鑫旺果蔬店(单位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云中南路3号、生产日期/批号2023-10-22)的生菜,毒死蜱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8.忻州市忻府区张卫蔬菜瓜果批发部(单位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和平东街华瑞农副产品批发市场6号棚南1户、生产日期/批号2023-10-20)的尖椒,噻虫胺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9.忻州市忻府区近邻超市(单位地址:忻州市忻府区团结街民心家园小区南门、生产日期/批号2023-09-18)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30.忻州市忻府区天天便利店(单位地址:忻州市忻府区建设北路华都市场、生产日期/批号2023-09-06)的精品香蕉,噻虫嗪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31.山西华美超级商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团结路店(单位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七一北路86号、生产日期/批号2023-09-01)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32.山西华美超级商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团结路店(单位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七一北路86号、生产日期/批号2023-09-01)的净葱,噻虫嗪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合格样品568批次
糖果制品5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水果制品6批次,饮料14批次,食糖3批次,饼干6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方便食品5批次,豆制品18批次,蜂产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糕点9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5批次,调味品20批次,粮食加工品20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4批次,肉制品3批次,酒类11批次,罐头1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8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乳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365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餐饮食品30批次。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导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备注:
1. 大肠菌群是作为粪便污染指标菌提出来的,主要是以该菌群的检出情况来表示食品中有否粪便污染。大肠菌群数的高低,表明了粪便污染的程度,也反映了对人体健康危害性的大小。粪便是人类肠道排泄物,其中有健康人粪便,也有肠道患者或带菌者的粪便,所以粪便内除一般正常细菌外,同时也会有一些肠道致病菌存在(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等),因而食品中有粪便污染,则可以推测该食品中存在着肠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潜伏着食物中毒和流行病的威胁,必须看作对人体健康具有潜在的危险性。
2. 毒死蜱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一些菜农在生产中经常采用叶面喷洒毒死蜱和灌根方式进行害虫防治。毒死蜱虽然为中等毒性的有机磷杀虫剂,但农药残留验证试验结果表明,毒死蜱即使按照正确的方法和剂量使用,仍存在农残超标的风险。毒死蜱超标原因分析: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蔬菜种植户法律意识及食品安全意识薄弱,为追求产量喷施药效明显的农药所致
3. 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其作用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类似,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活性,主要用于水稻、蔬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防治蚜虫、叶蝉、蓟马、飞虱等半翅目、鞘翅目、双翅目和某些鳞翅目类害虫,具有高效、毒性低、药效持效期长等特点,通过内吸和渗透作用,可替代有机磷农药。
4. 吡虫啉:属氯化烟酰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等特点。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吡虫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5. 噻虫嗪是一种第二代烟碱类高效低毒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活性,用于叶面喷雾及土壤灌根处理。其施药后迅速被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对刺吸式害虫如蚜虫、飞虱、叶蝉、粉虱等有良好的防效。中毒后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头晕头痛、身体乏力等症状,需要及时就医治疗。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忻州市忻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