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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02 大 中 小
于 忻府政秘函〔2018〕18号
忻府区人民政府秘书处
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自2017年12月下旬开展忻府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以来已经过去2个多月,现将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进展情况
12月26日区政府召开了忻府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动员会,制定了《忻府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忻府政秘发〔2017〕142号),1月31日由郑国文秘书长主持召开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促进会和座谈会,并建立了工作微信群。
按照工作进度要求,相关部门应该完成梳理公开事项清单及编制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工作,并针对每一事项办理编制完成流程图及办事注意事项。但到目前为止只有1家报送政务公开清单,12家报送公开目录,园区管委会至今两项均未报送,各家报送的资料均不达要求,有的单位只是从外县网站原文照抄连一个字都未改,工作极不负责。
(二)存在的问题
1.各单位工作人员没有认真学习《忻府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对文件精神不熟悉。
2.各单位负责人对此项工作不重视,没有强有力的领导。
二、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及标准目录梳理注意事项
(一)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注意事项
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的编制按照《忻府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各试点单位要对试点内容涉及的公开事项,依据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群众关切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公开内容,除法律、政策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确保公开事项内容全面、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进行编制,格式可参照附件1(以区外事旅游侨务服务中心为例),行政许可清单的格式。
(二)编制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注意事项
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按照《忻府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在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的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名称、公开属性、依据、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实施动态调整并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标准要覆盖“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等公开工作全环节的要求进行编制,格式参照附件4(以扶贫工作为例)。
(三)有关注意事项
试点工作是新的工作,各单位工作人员要放开手脚、解放思想去工作,附件1和附件4作为参考提供给大家,各单位如有不同的、创新的性做法是最好的。
三、报送时间要求
3月7日上午接市政务公开办通知,要求3月15日将我区清单及目录标准梳理情况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所以各单位务必在3月14日中午12点前将各单位的《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报回区政务大厅,区政务大厅将报经区政府同意后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
各单位报送的两个清单位须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报区政务大厅。
联系人:贾利军(13099039018)
忻府区人民政府秘书处
2018年3月7日